工程名称 | 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盖孜河合理闸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方独立检测标段) | |||||
建设单位 | 岳普湖县水管总站 | |||||
中标工程范围 | 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内容(依据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委托检测项目、内容和频次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 |||||
第一名 | 单位名称 | 喀什永晟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0.42% | ||||
大写 | ||||||
投标工期(天) | 18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英 | 注册级别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新职证字20172102149号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杨英,证号:新职证字20172102149号;技术负责人:王红玲,证号:新职证字20105102568号;检测员:闵桂琴,证号:新职证字1002906703号;检测员:陈小龙,证号:新职证字2011310296号;检测员:林少勋,证号:新职证字0800206825号;检测员:赵继业,证号:新职证字20141208106号;检测员:汪乾,证号:新职证字20173204036号;检测员:王瑞瑞,证号:2019430050504310001117;检测员:秦小波,证号:202043005050431000213A。 | |||||
业绩公示 | 1、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监理平行检测(二期);2、新疆吉音水利枢纽工程;3、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塔格博依渠首除险加固工程检测标段;4、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前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5、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小海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方试验检测);6、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永安坝南库除险加固工程;7、新疆叶尔羌河喀群引水枢纽除险加固设计变更水闸标准化提升改造项目及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2023年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8、喀什地区伽师县青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二检测平行检测。 | |||||
备注 | ||||||
第二名 | 单位名称 | 和田鼎晟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0.435% | ||||
大写 | ||||||
投标工期(天) | 18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红良 | 注册级别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新职证字0906010933号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张红良,证号:新职证字0906010933号;技术负责人:艾麦尔江·麦麦提敏,证号:202341205050232000051J;检测员:刘晓燕,证号:202142005050328045321N;检测员:张晏梅,证号:新职证字20133208968号;检测员:陈红兵,证号:新职证字0900207165号;检测员:张永强,证号:新职证字0800201569号;检测员:冯卫军,证号:新职证字20133208935号;检测员:张彦军,证号:新职证字0800201315号。 | |||||
业绩公示 | 1、皮山县波斯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质量检测)标段;2、墨玉县新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策勒县达玛沟乡丹丹乌里克水治理项目;4、策勒县先锋水库泄洪渠改建工程;5、皮山县桑株河巴西闸口除险加固工程;6、皮山县桑株河恰斯干拦河引水闸除险加固工程;7、和田河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和田县片区工程项目(一期)质量检测Ⅰ标段。 | |||||
备注 |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和田鸿运工程质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0.44% | ||||
大写 | ||||||
投标工期(天) | 18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雷山清 | 注册级别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JCY2013420073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雷山清,证号:JCY2013420073;技术负责人:刘国庆,证号:JCY2012230047;检测员:阿尔孜古丽·麦麦提托合提,证号:新职证字075012711号;检测员:江凯,证号:JCY2013430025;检测员:陈静婷,证号:JCY2012510017;检测员:王林娟,证号:JCY2012650147;检测员:蔡会君,证号:新职证字20123207028号;检测员:贺川,证号:JCY2013650166。 | |||||
业绩公示 | 1、和田河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洛浦片区工程项目(一期)(吉米亚干渠);2、民丰县阿克塔什渠首除险加固工程;3、和田地区洛浦县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4、和田地区洛浦县东、西片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 |||||
备注 |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2-20 |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2-22 | |||||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998-2530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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