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水利局孤石滩水库扩容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征地移民规划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4-164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水利局孤石滩水库扩容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征地移民规划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7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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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孤石滩水库位于淮河流域沙河支流澧河上游,坝址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水库面积为1.035万亩,平均水深为7.97米,总库容1.78亿立方米。主坝为粘土心墙坝,其中坝长494米,最大坝高30.3米。设计洪水位为157.07米,校核水位为160.69米。孤石滩水库在防洪、灌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兼具发电、养殖等多种功能,是当地重要的水利枢纽。为增加孤石滩水库防洪库容,提高澧河和沙颍河流域防洪能力,为孤石滩下游沿线提供生活、生态供水等水源保障,对孤石滩水库加高大坝进行扩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 (1)项目建议书: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提交相关成果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提交相关成果报告; (3)建设征地移民规划报告: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提交相关成果报告; (4)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价报告: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提交相关成果报告。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阶段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要求,阶段报告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及审批。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22)300号文件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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