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讷河市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为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点专项资金;资金来源为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缺口资金,招标人为讷河市移民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博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2.2项目地点:讷河市学田镇宏大村水毁、讷河市学田镇国兴村水毁、讷河市讷南镇全胜村移民屯、讷河市富源林场、讷河市学田镇宏大村田间道路、讷河市学田镇国兴村田间道路、讷河市学田镇金星村。
2.3建设内容:田间路、水毁及边沟硬化 。
2.4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招标控制价:6091784.19万元。
2.7计划工期:2022年09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113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同时须提供至少2022年05月至2022年07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近三年内),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08月10日16:00时至2022年08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及地点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为2022年08月30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踏勘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 标 人:讷河市移民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讷河市政府四号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2-339080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博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丰恒路39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452-2564262
电子邮件:2109882010@qq.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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