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西水库涉专项设施保护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以冀发改农经[2023]1609号、冀水审〔2024〕1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西水库涉专项设施保护设计为台地垫高,高于正常蓄水位0.5m,近专项设施处填筑与现状地面平顺衔接,并放1:3缓坡至现状地面,同时对填筑平台顶部及边坡进行植草防护,以满足自然生态及边坡稳定要求;2.1.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崇礼区;2.1.3计划工期:自监理下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至完工验收合格止;2.1.4质量标准:合格;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标段;2.1.6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1.7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贯彻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采取评定分离方式进行定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票决法。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8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形的投标人及下属二、三级子公司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施工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9 09:00:00:00至 2024-09-02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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