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1800-04-01-177783 | |||||||||||
投资项目名称 | 清远市重点堤围(清东围支堤、清西围及黄洞围)水毁修复及除险加固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清远市重点堤围(清东围支堤、清西围及黄洞围)水毁修复及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一标段) | |||||||||||
标段(包)名称 | 清远市重点堤围(清东围支堤、清西围及黄洞围)水毁修复及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一标段)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 | |||||||||||
资金来源 | 市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市财政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一)对清东围支堤全线16.08公里进行水毁修复,主要修建混凝土防渗墙及高压旋喷桩防渗墙共计12.31公里;对现状堤顶砼路面及沥青路面损毁修复共计8.62公里;新建防浪墙及隔离墩共计12.23公里;开展白蚁防治,增加堤防自动化监测管理设施。(二)对清西围堤防桩号17+398~17+740段堤脚进行防护,堤脚采用镀锌钢丝网石笼护坡+合金钢丝网兜抛石固脚进行防护,长度344.55米。清东围支堤、清西围现状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清东围支堤、清西围堤防级别为2级。 | |||||||||||
招标内容 | 清远市重点堤围(清东围支堤、清西围及黄洞围)水毁修复及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远市重点堤围(清东围支堤、清西围及黄洞围)水毁修复及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一标段) 已由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清远市水利局 以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远市重点堤围(清东围支堤、清西围及黄洞围)水毁修复及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投审〔2023〕28号)、《清远市水利局关于清远市重点堤围(清东围支堤、清西围及黄洞围)水毁修复及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清水审批〔2024〕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清远市邦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清远市重点堤围(清东围支堤、清西围及黄洞围)水毁修复及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 2.3项目规模:(一)对清东围支堤全线16.08公里进行水毁修复,主要修建混凝土防渗墙及高压旋喷桩防渗墙共计12.31公里;对现状堤顶砼路面及沥青路面损毁修复共计8.62公里;新建防浪墙及隔离墩共计12.23公里;开展白蚁防治,增加堤防自动化监测管理设施。(二)对清西围堤防桩号17+398~17+740段堤脚进行防护,堤脚采用镀锌钢丝网石笼护坡+合金钢丝网兜抛石固脚进行防护,长度344.55米。 清东围支堤、清西围现状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清东围支堤、清西围堤防级别为2级。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7012200.00元(其中包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2977600.00元,此费用不参与下浮),最终以投资审核部门的核定额为准。 2.5计划工期:清东围支堤施工工期为7个月,清西围施工工期为3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正式开工令所载明时间为准。 2.6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建防渗墙、防浪墙及隔离墩,修复破损路面,堤脚防护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承包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8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注: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执行。 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 资质。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负责人)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②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④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要求项目负技术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6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不少于6人(一人一岗,不得兼任),要求如下: ①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造价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的造价师资格证书; ③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和资料员各1名(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社保所属期为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3个月(时间为: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全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qyggzy.cn/)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注: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7、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7.1、详见附件1: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7.3、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7.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建设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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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210 | |||||||||||
最高投标限价 | 1070122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注: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执行。 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负责人)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②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④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要求项目负技术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6.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不少于6人(一人一岗,不得兼任),要求如下: ①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造价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的造价师资格证书; ③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和资料员各1名(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社保所属期为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3个月(时间为: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http://jy.qy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5-11 17: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03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03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http://jy.qyggzy.cn/) |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模式: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开标大厅(https://www.qyggzy.cn/)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6-03 09:30:00 开标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开标大厅(https://www.qyggzy.cn/)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 | 办公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八号之九 | |||||||||
招标人联系人 | 冼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3385150 | |||||||||
招标代理机构 | 清远市邦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阳山县阳城镇连江大道163号朗晴轩A栋201二楼第十二卡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13326419676 | |||||||||
招标监督机构 | 清远市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63-3371084 | |||||||||
发布责任人 | 清远市邦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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