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灌庄水库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干县灌庄水库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方案编制,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干县水库建设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地勘、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专题报告编制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灌庄水库位于新干县城上乡灌庄村,距新干县城51km,坝址座落于赣江东岸沂江河左湖水上,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5.6km2,水库现状正常蓄水位229.40m,设计洪水位230.96m,校核洪水位232.45m,总库容266万m3,兴利库容169万m3。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233.80m,最大坝高39.10m,年设计供水规模243万t,设计灌溉面积597亩,电站装机2/800(台/kW),年平均发电量170万kW?h,是一座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1)型水利工程。
灌庄水库扩建工程,为原址扩建工程,估算投资4.17亿元,其中工程枢纽投资3.0亿元,征地移民投资1.17亿元,建设主要内容为:大坝、溢洪道、取水口、灌溉引水隧洞等。灌庄水库扩建后,将成为一座以城乡供水和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新增库容约842万m3,为新干县城区、潭丘乡、七琴镇、城上乡、麦斜镇、神政桥乡、沂江乡、桃溪乡等区域提供年供水量约1041万m3,保证坝址下游窑里灌区灌庄片约1278亩耕园地灌溉,以及用水需求,总库容约1108万m3,兴利库容约870万m3。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新干县灌庄水库扩建工程的地勘、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以及专题报告编制和审查审批服务(本项目全部专题报告,包含但不限于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流域综合规划报告、流域规划环评报告、用地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工模型实验、工程沿线文物保护规划报告、规划同意书、节能评估报告、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古树名木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影响专题报告、工程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信息化技术方案等开工前的所有专题)。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00万元,包含工程勘察设计费以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费。本项目合同价不等于中标价,合同价根据工程实际批复投资按照系数计算,合同价计算方式为:合同金额=取费基数×下浮率。取费基数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勘察设计费(包含工程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建设征地和移民补偿勘察设计费、环境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费、水土保持工程勘察设计费)的80%,下浮率为中标价与控制价的比值(即下浮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水利行业工程地勘、测量、设计相关规程规范及标准,并通过发改委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专题报告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6 服务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7日内签订合同,9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批复后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报批及开工前所需相关专题报告通过时间满足项目审查及报批要求。现场服务及后续服务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现场施工应派驻设代工作组,提供设代服务,设代服务满足施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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