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环太鹤湖水利枢纽至高湾生态护岸工程(魁市段)
更正公告二
招标序号:QSL2022-5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环太鹤湖水利枢纽至高湾生态护岸工程(魁市段)招标文件作以下补充: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中第四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第8条“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费按一至四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临时工程)的费率计取”改为“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费按一至二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即建筑工程、措施项目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临时工程)的费率计取”。
招标人: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单位:青田县水利局
202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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