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峡电厂继电保护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我公司乐昌峡电厂继电保护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广东粤海飞来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乐昌峡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位于韶关市乐昌境内、北江支流武江乐昌峡河段内,下距乐昌市约14km,韶关市81km,坝址以上集雨面积4988平方公里。工程以防洪为主,结合发电,兼顾航运、灌溉等综合利用,是解决北江中上游,尤其韶关市、乐昌市洪水威胁,实现库堤结合防洪体系,保障防洪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工程。枢纽工程主要溢流坝、地下发电厂房和引水系统、附属工程等组成。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运行管理方式,接受广东中调的调度。
乐昌峡水电厂采用地下发电厂房,主厂房安装3台44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按单机单管布置;副厂房布置全厂油水气辅助设备、10kV开关设备和厂用电系统;主变压器洞室布置1台100000kVA强迫油循环水冷变压器、1台50000kVA强迫油循环水冷变压器、GIS开关设备、二次设备、通信设备等。电站出线由220kV电缆经高压电缆竖井、电缆平洞,接至洞外出线场,经出线构架接入220kV昌廊线。主接线方式:1#、2#机组与1#主变压器组成扩大单元接线。3#机组与2#主变压器组成单元接线。220kV母线按两进一出单母线接线。全厂经一回220kV昌廊线接入220kV廊田变电站。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更新改造范围如下:(1)1组220kV母线、2台220kV主变压器、3台发电机所涉及的继电保护装置;(2)1台220kV故障录波、1台10kV故障录波、1台保信子站;(3)10.5kV母线配置快速主保护。
项目采用包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的总承包方式,主要招标内容如下:
(1)一组220kV母线继电保护设备采购;装置必须符合南网入网要求,两套保护装置须来自不同厂家;
(2)两台220kV主变压器继电保护设备采购;装置必须符合南网入网要求,两套保护装置须来自不同厂家;
(3)三台水轮发电机继电保护设备采购;装置必须符合南网入网要求,保护装置须来自(1)、(2)项中一个厂家;
(4)智能故障录波器采购;装置必须符合南网入网要求,原10kV、220kV故障录波器改造为智能型故障录波器,并集成保信子站功能。
(5)10kV开关柜CT改造:含CT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尺寸须与原开关柜配套,性能符合开关柜技术规范;
(6)安装调试:包括旧屏柜拆除,新屏柜安装调试、业务割接、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2.3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质量保证期将在所有设备通过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时间不低于1年(12个月)。
2.4工期要求
本项目更新改造随主设备检修开展,现场施工工期约定如下(具体日期以中调批复检修计划为准):发电机按10天/套;主变压器按12天/套,220kV母线保护按14天(智能型故障录波随220kV母线改造同步实施)。
2.5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70.45万,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
(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或以上;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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